近年来,随着我国药品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制度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在实际运行中,部分企业暴露出召回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揭示了GMP认证过程中存在的管理漏洞与监管盲区。这些问题不仅削弱了药品安全防线,也对公众健康构成了潜在威胁。
以2018年某知名制药企业生产的降压药被检出微量杂质超标事件为例,该企业在发现问题后未能及时启动主动召回程序,导致问题批次药品在多个省市持续流通长达数周。尽管监管部门最终介入并责令全面下架,但已有部分患者服用该批次药品,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事后调查发现,该企业虽已通过GMP认证,具备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但在实际操作中,其内部质量风险评估机制形同虚设,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响应迟缓,且缺乏有效的药品追溯和召回执行流程。
这一案例暴露出当前GMP认证体系中的几个深层次问题。首先,GMP认证更侧重于静态检查,即对企业硬件设施、管理制度文本和现场环境的合规性进行评估,而对动态执行能力的关注不足。许多企业在迎检期间临时完善记录、调整流程,一旦通过认证便放松管理,出现“重认证、轻持续合规”的现象。其次,药品召回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尚未被充分纳入GMP日常监督范畴。现行法规虽要求企业建立产品召回制度,但缺乏细化的操作标准和强制性的演练要求,导致多数企业的召回预案停留在纸面,不具备实战可行性。
更为严重的是,部分地方药品监管部门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倾向。在GMP认证通过后,后续的飞行检查频次不足,对企业的质量回顾报告审查流于形式,难以及时发现潜在风险。上述涉事企业在过去三年内未接受过一次突击检查,其年度自检报告虽显示“无重大偏差”,但实际生产过程中已多次出现中间体检测异常,却未上报也未深入调查。这种监管滞后使得安全隐患长期积累,最终酿成公共安全事件。
此外,信息化建设滞后也制约了召回效率。目前,我国尚未建成全国统一的药品追溯平台,企业间数据孤岛现象严重。在上述案例中,由于无法快速定位问题批次药品的分销路径,召回工作依赖人工逐级通知,耗时长、覆盖率低。相比之下,欧美国家普遍采用电子化追溯系统,可在数小时内锁定问题产品流向,并通过自动化系统通知医疗机构和零售终端,极大提升了应急响应速度。
要从根本上解决此类问题,必须推动GMP认证从“合规性认证”向“持续质量保证能力评估”转型。一方面,应强化对药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监管,将召回演练、偏差处理、变更控制等动态指标纳入GMP检查核心内容,并增加不预先通知的飞行检查比例。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应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强制要求企业接入平台,实现从生产到使用的全程可追溯。同时,加大对未履行主动召回义务企业的处罚力度,将其纳入信用惩戒名单,形成有效震慑。
企业自身也需转变观念,真正将质量文化融入经营管理。不应将GMP认证视为“过关式任务”,而应建立起以患者安全为中心的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召回模拟演练,确保各部门协同顺畅;加强员工培训,提升一线人员的风险识别与报告意识;建立独立的质量受权人制度,赋予其对产品放行和召回决策的否决权。
总之,召回制度的不完善不仅是企业管理的短板,更是对GMP认证有效性的一次严峻考验。唯有通过制度重构、技术赋能和责任落实,才能筑牢药品安全的每一道防线,让GMP认证真正成为守护公众健康的坚实屏障。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任何环节的疏忽都可能带来不可挽回的后果,唯有常怀敬畏之心,方能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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