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受权人职责履行不当影响GMP认证案例
2025-11-16

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体系中,质量受权人(Qualified Person, QP)是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有效和合规的关键角色。其职责贯穿于药品生产的全过程,包括放行前的质量审核、偏差处理、变更控制以及对生产记录的最终确认等。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若质量受权人未能正确履行其法定职责,不仅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更可能导致企业无法通过GMP认证,甚至引发严重药品安全事件。

某生物制药企业在申请新版GMP认证过程中,因质量受权人在多个关键环节履职不到位,最终导致现场检查不通过。该企业主要生产无菌注射剂,属于高风险产品类别,因此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极为严格。在现场检查期间,检查组发现多项不符合项,其中多起直接与质量受权人的履职行为相关。

首先,在成品放行环节,质量受权人未严格按照规程对批生产记录和检验报告进行完整审核。检查组随机抽取了三个批次的放行记录,发现其中两批存在关键工艺参数超出规定范围的情况,如灭菌温度波动超过允许偏差,但质量受权人仍签署了放行意见,且未附带任何评估说明或偏差处理结论。根据GMP要求,所有超出标准的操作必须经过充分调查和风险评估,并由质量受权人基于科学依据判断是否放行。显然,该QP在未完成必要评估的情况下即批准放行,属于严重失职。

其次,在变更管理方面,该企业曾对某关键生产设备进行更换,涉及无菌灌装线的核心部件。按照变更控制程序,此类变更需进行工艺验证、清洁验证及风险评估,并经质量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然而,检查发现,尽管变更已执行并投入使用,但相关的验证报告尚未完成,且质量受权人未对变更的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也未阻止使用未经充分验证的设备进行商业化生产。这种对变更流程的漠视,暴露出质量受权人对质量保证体系掌控力的缺失。

此外,在偏差管理方面,企业在近半年内发生了多起重大生产偏差,包括环境监测超标、人员操作失误等,但多数偏差的调查流于形式,根本原因分析不深入,纠正与预防措施(CAPA)缺乏可操作性。更为严重的是,部分偏差发生后,产品仍被正常放行,而质量受权人在审核放行时未对这些偏差的影响进行独立评估。这表明其未能发挥“独立把关”的作用,反而成为流程中的“盖章者”,严重削弱了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上述问题反映出该质量受权人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履职缺陷:一是专业能力不足,对GMP法规和技术要求理解不深;二是独立性缺失,过度依赖生产部门提供的信息,缺乏主动质疑和深入核查的意识;三是责任意识淡薄,将放行视为例行公事,忽视其背后承担的法律责任与公众健康风险。

此次GMP认证失败对企业造成了深远影响。一方面,认证延期导致新产品上市计划受阻,直接影响企业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另一方面,监管机构对该企业启动了延伸检查,进一步暴露了质量管理体系中的系统性漏洞。企业被迫暂停部分生产线,并投入大量资源进行整改,包括更换质量受权人、重建偏差与变更管理流程、加强全员GMP培训等。

此案例也为行业敲响了警钟。质量受权人不是形式上的职位,而是GMP体系中的“守门人”。其履职质量直接关系到药品的安全性和企业的合规底线。企业应严格遴选具备专业知识、丰富经验和高度责任感的人员担任该岗位,并为其提供充分的授权与资源支持,确保其能够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独立行使质量否决权。

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质量受权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其纳入日常监管重点。对于履职不当的行为,应依法追责,形成有效震慑。只有当每一个质量受权人都真正意识到自己肩负的法律责任与社会使命,GMP制度才能落到实处,公众用药安全才能得到切实保障。

综上所述,质量受权人职责履行不当不仅是个体失职问题,更可能引发系统性质量风险,影响企业GMP认证结果及长期发展。唯有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提升专业素养,才能确保质量受权人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中发挥应有的核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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