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药行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是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基本准则。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制药企业采用电子记录系统来管理生产、检验和质量控制等关键流程。然而,尽管电子系统的引入提升了效率与数据可追溯性,若系统设计、实施或验证未能满足GMP要求,仍可能导致认证失败,甚至引发严重合规风险。
某国内中型制药企业在申请新版GMP认证过程中,因电子批记录系统未达到相关标准而被监管部门现场检查时判定为“严重缺陷”,最终导致认证延期数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声誉影响。该案例充分暴露了企业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对法规理解不足、验证不充分及风险管理缺失的问题。
该企业于两年前启动数字化转型项目,引入了一套第三方供应商提供的电子批记录管理系统(EBR),旨在替代传统的纸质记录,提升生产数据的完整性与实时性。系统上线初期运行平稳,管理层对其自动化功能表示满意。然而,在GMP认证现场审计阶段,检查员发现多项关键问题,直接质疑系统的合规性。
首先,系统缺乏有效的用户权限管理机制。审计发现,多名操作人员共用同一登录账户,无法实现“谁操作、谁负责”的可追溯原则。更有甚者,部分高权限账户长期未更改密码,且无登录日志记录,违反了《计算机化系统附录》中关于“访问控制”和“审计追踪”的明确要求。检查员指出,这种管理漏洞可能导致数据篡改行为无法被发现,严重威胁数据完整性。
其次,系统的审计追踪功能未启用或配置不当。根据GMP规定,所有关键数据的创建、修改和删除操作必须被完整记录,并保证不可篡改。但在实际检查中,企业技术人员承认,出于性能考虑,审计追踪功能在正式运行环境中被默认关闭,仅在测试阶段开启。这一做法直接违背了数据可靠性(ALCOA+原则:可归属性、清晰可辨、同步性、原始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持久性和可用性)的核心要求。
更严重的是,该电子记录系统未经完整的验证流程即投入生产使用。企业虽提供了所谓的“验证报告”,但内容空洞,缺乏风险评估、需求规格说明(URS)、功能测试(FAT/SAT)及用户接受测试(UAT)的详细记录。部分测试用例甚至由开发人员自行填写,无独立质量部门审核签字。检查员据此认定,系统验证不充分,无法证明其在实际生产环境中的稳定性和合规性。
此外,系统备份与灾难恢复机制也存在明显缺陷。企业仅每周进行一次数据备份,且备份文件存储在同一物理服务器的不同磁盘分区上,未实现异地容灾。一旦发生硬件故障或网络攻击,极有可能导致生产数据永久丢失。这不仅违反GMP对数据保存的要求,也暴露出企业在IT治理方面的薄弱环节。
此次认证失败后,企业被迫暂停新产品的上市计划,并投入大量资源进行系统整改。整改措施包括:重新启用并配置审计追踪功能;建立严格的用户权限分级管理制度;补充完整的验证文档,开展回溯性验证;引入独立的第三方进行差距分析与合规评估;同时加强员工GMP与数据完整性培训。
该案例反映出一个普遍存在的误区:许多企业将电子系统的成功上线等同于合规达标,忽视了GMP对计算机化系统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从系统选型、需求定义、验证实施到日常运维,每一个环节都必须遵循科学的方法和严谨的文档记录。尤其在当前监管趋严的背景下,任何技术便利都不能以牺牲数据真实性和可追溯性为代价。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药监局近年来不断强化对数据可靠性的监管力度,多次发布指导文件强调电子记录的合规要求。例如,《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附录《计算机化系统》明确规定,企业应确保电子数据的生成、处理、记录、传输、存储和检索全过程符合GMP原则。国际上,FDA、EMA等监管机构也频繁因数据完整性问题对中国药企发出警告信或拒绝进口。
综上所述,电子记录系统作为现代制药质量管理的重要工具,其合规性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企业必须树立“合规先行”的理念,在系统建设初期就纳入质量与法规团队的深度参与,建立健全的变更控制、配置管理和定期审查机制。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技术赋能与合规保障的双赢,避免重蹈认证失败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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