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持续稳定性考察是确保产品在整个有效期内质量稳定的重要手段。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及相关指导原则,企业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持续稳定性考察计划,并严格执行,以监控产品在规定储存条件下的质量变化趋势。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部分企业在执行该计划时存在诸多问题,导致考察结果无法真实反映产品质量状况,进而影响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某制药企业在接受监管部门飞行检查时,被发现其多个批次的产品未按既定的持续稳定性考察方案进行取样和检测。经调查,该企业虽已建立了书面的稳定性考察计划,明确了考察批次、取样时间点、检测项目及标准,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严重偏差。例如,应于第3个月、第6个月、第9个月和第12个月进行取样的产品,实际仅在第6个月和第12个月进行了取样;部分关键质量属性如有关物质、溶出度等未按计划检测,甚至出现检测数据缺失或补录现象。更为严重的是,某些批次的稳定性样品在储存期间因温湿度控制不当而发生变质,导致数据无效。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漏洞,责任分工不明确。稳定性考察工作涉及生产、仓储、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等多个部门,但该企业未建立有效的跨部门协作机制,导致任务推诿、信息传递不畅。其次,人员培训不到位,相关岗位员工对稳定性考察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未能严格按照SOP执行取样和检测流程。此外,企业资源投入不足,稳定性试验箱数量有限,且未配备自动监控与报警系统,难以保证长期稳定的环境条件。
更深层次的问题在于企业质量文化薄弱。管理层更关注短期生产效率和成本控制,忽视了对质量体系长期运行的支持。当生产任务紧张时,稳定性取样常被推迟或取消,且未启动偏差调查程序。这种“重生产、轻质量”的管理导向,使得持续稳定性考察沦为形式主义,失去了应有的预警功能。
从监管角度看,此类执行不力的行为已构成对GMP的实质性违反。根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企业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稳定性数据,可能影响药品注册审批、再注册及上市后监管决策。一旦产品在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企业将面临产品召回、行政处罚乃至吊销许可证的风险。同时,公众对药品安全的信任也将受到严重损害。
为解决此类问题,企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第一,完善制度建设,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稳定性考察执行台账,实现全过程可追溯;第二,加强人员培训,定期组织GMP法规和专业技术培训,提升员工执行力和质量意识;第三,加大硬件投入,配备符合要求的稳定性试验设备,并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实时监控与数据自动采集;第四,强化质量风险管理,对每次未按时取样或检测异常的情况启动偏差调查,评估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并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CAPA)。
此外,企业应将持续稳定性考察纳入年度质量回顾分析(APQR)的核心内容,通过对历史数据的趋势分析,及时发现潜在的质量风险,优化生产工艺和储存条件。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企业稳定性考察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高风险品种和新建生产线的重点关注,推动行业整体质量水平提升。
总之,持续稳定性考察不仅是法规的强制性要求,更是保障药品全生命周期质量可控的关键环节。企业必须摒弃侥幸心理,真正将“质量源于设计、质量源于执行”的理念落实到每一个细节中。唯有如此,才能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维护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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