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审发现重大问题后整改效果评估案例
2025-11-16

在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中,内部审计作为监督与评价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发现管理漏洞、防范经营风险、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职责。当内审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时,不仅需要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更关键的是对后续整改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系统评估,以确保问题真正得到解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本文通过一个真实案例,探讨内审发现重大问题后的整改效果评估过程及其意义。

某大型制造企业在年度例行内审中,发现其采购部门存在严重的供应商准入管理失控问题。具体表现为:部分供应商未经过合规审批流程即被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个别长期合作的供应商资质已过期却仍在持续供货;更有甚者,存在同一实际控制人通过多家“马甲公司”参与投标,涉嫌围标串标。该问题涉及金额累计超过千万元,严重违反了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及反商业贿赂政策,构成重大内控缺陷。

内审部门在发现问题后,立即向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提交专项报告,并提出包括“暂停相关供应商合作”“全面复核现有供应商资质”“优化审批权限设置”“引入第三方背景调查机制”等在内的整改建议。公司高层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采购、法务、财务和内审组成的专项整改小组,制定为期三个月的整改计划,并明确责任人与时间节点。

整改实施阶段,企业采取了一系列实质性措施。首先,对全部在册的800余家供应商开展资质复审,清理不合格供应商67家,终止合作32家;其次,升级采购管理系统,增加自动预警功能,对资质即将到期的供应商提前90天提示更新;再次,实行供应商准入双人审核制,并将审批权限上收至区域总监层级,强化权力制衡;最后,引入第三方征信平台,对新进供应商进行股权穿透分析和关联关系排查,从源头防范利益输送风险。

三个月后,内审部门启动整改效果评估工作。评估采用“目标对照法”与“过程验证法”相结合的方式,围绕整改目标的达成度、控制措施的有效性、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三个维度展开。评估团队通过查阅整改台账、调取系统日志、访谈关键岗位人员、抽样检查新签合同等方式,收集证据材料共计120余份。

评估结果显示:原问题所涉的违规供应商均已停止合作,未再发生新的同类事件;系统升级后,供应商资质更新及时率由整改前的68%提升至98%;审批流程的合规性抽查合格率达到100%;第三方背景调查机制已在新供应商引入中全面应用,成功识别出3起潜在关联关系。此外,企业还据此修订了《供应商管理办法》,并将供应商管理纳入年度内控自评范围,形成了制度化、常态化的监管机制。

然而,评估也发现部分改进空间。例如,部分基层采购人员对新规理解不到位,存在“重形式、轻实质”的倾向;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完全打通,导致个别风险线索未能及时传递。对此,内审部门建议加强培训宣导,并推动建立采购、财务、法务数据联动平台,进一步提升风险预警能力。

此次整改效果评估不仅验证了整改措施的实际成效,更重要的是推动了企业治理水平的整体提升。它表明,内审的价值不仅在于“发现问题”,更在于“推动解决问题”。有效的整改评估能够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效果验证—持续优化”的闭环管理,使内控体系具备自我修复和迭代升级的能力。

从管理角度看,整改效果评估应成为内审工作的标准动作。企业应建立健全整改跟踪机制,明确评估标准、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避免“一查了之、一改了事”的形式主义。同时,管理层需树立“整改不是终点而是起点”的理念,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优势和管理动能。

综上所述,内审发现重大问题后的整改效果评估,是保障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重要环节。通过科学评估,不仅可以检验整改质量,更能促进组织学习与管理进化。唯有如此,内部审计才能真正发挥“免疫系统”功能,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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